入选标准
1、年龄:18-55周岁(含边界值);
2、性别:中国男性或者非妊娠或非哺乳期女性受试者;
3、体重:男性体重不低于50 kg(包括50kg),女性体重不低于45kg(包括45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8.6~28.0kg/m2范围内(含边界值);
4、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试验知情同意、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自愿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6、受试者及其配偶或伴侣从其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方法(非药物)。
排除标准
1、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物质过敏,或者已知对甲氨蝶呤或者其辅料有过敏史者;
2、目前患有淋巴增生性疾病或有淋巴增生性疾病者病史;或淋巴增生性疾病的体征或症状;或患有活动性恶性疾病或有恶性疾病病史者。
3、目前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者,如急性胃炎或活动性溃疡伴出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以及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
4、存在心脑血管疾病者(如: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不稳定动脉高血压、中至重度[纽约心脏协会III/IV级]心力衰竭或脑血管意外);
5、在服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经全面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生命体征检查【正常值范围(含边界值):收缩压(90~140 mmHg),舒张压(50~90mmHg)、体温(35.9~37.3℃)、脉搏(50~100 bpm)】以及实验室检查(胸片、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异常有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者;
6、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丙肝抗体阳性,或梅毒抗体阳性,或人艾滋病抗体检测阳性者;
7、在服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
8、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或筛选期尿液药物和毒品【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筛查试验阳性者,或习惯性服用任何药物者,包括中草药;
9、不同意在住院期间避免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0、有酗酒史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 mL 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研究期间无法停止酒精摄入者;
11、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者(≥200mL,女性生理期除外);
12、筛选前3个月内输血或使用任何血制品者;
13、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与甲氨蝶呤有相互作用的药物者,例如NSAIDs、水杨酸盐、降糖药、利尿剂、磺胺类药物、二苯基海因、四环素类、氯霉素和对氨基苯甲酸、丙磺舒、青霉素、氯喹、奥美拉唑、依替维酸、复方三羟甲基唑和三聚体等;
14、在筛选前2周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一杯=250mL)或不同意住院期间禁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5、在筛选前2周内习惯性进食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或不同意住院期间禁止进食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者;
16、在筛选前4周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高钾、低脂、节食、低钠),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标准餐、高脂餐);
17、在服用研究用药前三个月内参加了药物临床试验并使用了试验药物者;
18、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19、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服用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感染疾病者;
20、在筛选前3月内注射疫苗者;
21、受试者及其伴侣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6个月内有捐精、捐卵计划者;
22、筛选前14天去过新冠肺炎中、高风险疫区,或其他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者;
23、患有咽痛、咳嗽、乏力、气促、胸闷等呼吸道症状者;
24、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5、育龄女性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26、血妊娠试验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7、首次入住研究室前24h内,吸烟量多于5支者;
28、首次入住呼气酒精测试阳性者;
29、女性受试者首次入住血妊娠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30、首次入住前24h内,食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或食物(咖啡、茶、巧克力和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可乐等)者或入住前24h内嚼槟榔、食用葡萄柚和/或含葡萄柚的产品或含罂粟的食物者;
31、筛选至首次入住当天,发生急性疾病且经研究医生评估不宜参加试验者;
32、筛选至首次入住当天,使用过任何药物者;
33、筛选至首次入住当天,发生过无保护措施性行为者;
34、首次入住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35、筛选至首次入住当天,去过新冠肺炎中、高风险疫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者;
36、患有咽痛、咳嗽、乏力、气促、胸闷等呼吸道症状者;
37、筛选至首次入住当天,因任何原因节食或特殊饮食(如高钾、低脂、低钠等)者;
38、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