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标准
1、年龄在18~55周岁,包含边界值,男性或女性;
2、体重男性≥50.0 kg,女性≥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8.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及末次服药后半年内无生育计划,无捐精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未绝经的女性受试者在试验给药前2周内没有无有效保护的性生活;
排除标准
1、过敏体质,或者对伊曲茶碱或对研究药物组分或其辅料有过敏史,或者乳糖不耐受,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2、筛选检查中提示可能患有以下疾病且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或有可能影响本试验目的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
3、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经研究者判断既往手术有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4、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且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5、筛选或给药前各项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胸片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结果显示异常且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6、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检查阳性者;
7、筛选前6个月内有毒品或药物滥用史,或给药前尿液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8、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个单位酒精 = 啤酒360 mL、葡萄酒150 mL或白酒45 mL),或试验首次给药前酒精呼气检测结果呈阳性者,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9、试验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每天吸烟超过5支,或给药前尿可替宁检测阳性者;
10、试验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1 杯=250 mL)者;试验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至研究结束不能避免食用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含黄嘌呤的食物、葡萄柚或葡萄柚相关的柑橘类(例如柚子)水果、果汁或饮料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者;
11、试验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200 mL);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12、试验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者或用药时间距离试验首次给药的时间未超过5个半衰期者(以较长者为准),或试验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注射过疫苗者;
13、试验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研究药物的临床试验,如果其他研究药物的半衰期较长,则所需的时间间隔将更长,建议至少为该药物的5个半衰期;
14、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15、研究者判断受试者不适合参与本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