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的中国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2、体重男性≥50 kg,女性≥45 kg且体重指数(BMI):19.0~26.0 kg/m2,(包含边界值,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2(m)2);
3、受试者无心血管、肝脏、肾脏、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神经、胃肠道系统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并且总体健康状况良好;
4、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愿意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避免受试者或其配偶怀孕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5、受试者理解并遵守研究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疾病者;
2、给药前受试者的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等检查结果经研究者判定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3、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或者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手术的受试者;
4、有任何影响药物吸收或增加用药安全风险的胃肠道疾病史(如慢性腹泻、巴雷特食管、其他食管疾病、胃炎、十二指肠炎、消化性溃疡)者;
5、曾出现过对两种或两种以上食物、药物等过敏史者;尤其对利格列汀片或者其辅料有过敏史或现患有特应性变态反应性疾病者(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
6、有血管性水肿、支气管高敏病史者或者有胰腺炎病史者或者有低血糖病史者;
7、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测定、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测定、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筛查)、梅毒螺旋体抗体任一检查结果为阳性反应者;
8、筛选前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者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或者尿药筛查阳性者;
9、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20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2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85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
10、酒精呼气测试为阳性者,或者给药前48 h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者研究期间不能放弃饮酒者;
11、筛选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超过5支(含5支)或者在整个研究期间不能放弃吸烟者;
12、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或其他原因导致失血≥400 mL者(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
13、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14、筛选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含疫苗)、非处方药的受试者;
15、筛选前4周内使用过中药或保健品用于自身疾病的治疗和/或预防的受试者;
16、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不能遵守提供的饮食和相应的规定者;
17、给药前48 h直至研究结束不能避免食用含高嘌呤的饮料(咖啡、茶等)或食物(巧克力、动物肝脏、鱼类、豆类、海鲜汤等),或食用葡萄柚、柚子、芒果、火龙果等可能影响代谢的水果或果汁者;
18、静脉采血困难或晕针晕血史者;
19、片剂吞咽困难的受试者;
20、妊娠或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
21、乳糖或半乳糖不耐受者;
22、在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23、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该研究的受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