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标准
1、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 应充分了解;
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受试者(包括伴侣)自给药前 2 周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 28 天 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具体避孕措施见附录 2;
4、年龄为 18 65 周岁 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 18 周 岁和 65 周 岁);
5、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50 公斤、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45 公斤。体重指数( BMI)=体重( 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8~28kg/m2 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6、体格检 查、生命体征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排除标准
1、试验前 3 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 5 支者;
2、对试验药品有过敏史,过敏体质(多种药物及食物过敏);
3、有酗酒史(每周饮用 14个单位的酒精: 1 单位啤酒285mL ,或烈酒25mL ,或葡萄酒 100mL);
4、在筛选前三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 (>450mL)
5、在筛选前 28 天服用了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
6、在筛选前 14 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草药;
7、筛选前 2 周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等)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 素者;
8、筛选前 2 周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等)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9、用药前 3个月 在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
10、在服用研究用药前三个月内服用过研究药品、或参加了药物临床试验;
11、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12、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如痔疮、急性胃炎或胃及十二指 肠溃疡等;
13、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
14、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血清妊娠结果阳性;
15、临床实验室检查有临床意义异常、或筛选前 12 个月内其它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 (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16、病毒性肝炎(包括乙肝和丙肝)、艾滋病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筛选阳性;
17、有风湿免疫性疾病或病史者;
18、筛选前 3 个月内存在严重感染或筛选前 7 天内存在感染症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者;
19、筛选前 3 个月内有单纯疱疹、带状疱疹病史者或水痘病史者;
20、患有遗传学免疫缺陷或有遗传性免疫缺陷家族病史;
21、试验开始前 1 个月内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疫苗者;
22、从筛选阶段至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或有伴随用药;
23、在 服 用研究药物前 72 小时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食物或饮料;
24、在服用研究用药前 72 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 首次给药前酒精呼气测试阳性;
25、首次给药前尿药筛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
26、首次给药前 7 2 小时内食用过如葡萄柚等任何柚子类水果,或含有柚子成分的食品或饮品的受试者;
27、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加试验。